預售屋換約新制介紹:建商立刻跳腳的原因原來是這個!

針對近來預售屋市場炒作哄抬,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情形,內政部於今(9)日的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,全面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;嚴懲炒作最高處3年徒刑或併科5千萬罰金;同時要求預售屋解約須在30日內申報登錄、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5年內不得移轉、建立檢舉獎金機制等。想學習更多,歡迎點擊:「包租公/婆實戰攻略:隔套收租創造被動收入」

預收屋換約新制目的

內政部強調,住宅不應該作為投資和炒作的商品。內政部自去年起發動4次預售屋聯合稽查、施行實價登錄2.0新制,將預售屋銷售全面納管及禁止紅單轉售等,對於促進交易資訊透明及遏止炒作已有初步成效。

 

投資客揪團炒房亂象:不實實價登錄、換約轉售

但為遏止近期投資客揪團炒房、利用換約轉售哄抬獲利、利用不實實價登錄墊高交易價格等新型態炒作行為,內政部再修正「平均地權條例」及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,修正重點如下:

預售屋換約新制一:限制換約轉售

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,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,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,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;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。

 

預售屋換約新制二:禁止炒作行為

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、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,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;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,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,000萬元。

 

預售屋換約新制三:解約申報登錄

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,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,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。

 

預售屋換約新制四:管制私法人購屋

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,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。

 

預售屋換約新制五:建立檢舉獎金機制

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、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度,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,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,以利執行。

 

建商是怎樣炒房的?換約轉售為大宗

此外,針對近日有業者指出,限制預售屋換約無助平抑房價,內政部表示,觀察近期預售屋銷售情形,發現建案多採分批限量銷售,惟因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,再進行「換約轉售」的手法,形成建案搶購完銷的假象,造成想買屋的消費者恐慌,進而促使建案售價不斷調漲。

 

限制預售屋換約,將能遏止假性買賣炒作

這次修法限制預售屋換約,將能遏止假性買賣炒作,使市場回歸理性交易與合理交易價格。內政部也提醒,民眾在購買預售屋前,更應考量預售屋交屋期長及其風險,審慎評估購買決策。

內政部指出,今日修正通過2項修正法律,將儘速陳報行政院審查後,送請立法院審議,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及研議相關配套措施,以維護不動產市場穩健發展。

 

建商代表反映:預售屋換約這樣吃不消!

首先,將造成暗盤交易普及化!

既然明面上預售屋限制換約買賣,而市場有其需求,買賣將化明為暗、轉到檯面下,帶動另一波暗盤文化;儘管政府出手稽核,但政策本身破洞太多,光靠有限的人力根本查不了全台灣。

 

第二,預期將使得房屋市場供給量,再進一步緊縮

不但「房地合一稅2.0」上路後已鎖住5年以內新屋籌碼,讓房仲店頭幾乎不容易找到5年以內新屋可買,更造成供需失衡再升一級,助漲房價;更嚴重的是,預售屋限制換約後,預售屋中途轉售賣壓將消失了,要買新房,貨源可望被建商一家通吃。

第三,買方退戶,建商包賺!

限制預售屋換約,預售屋承購戶如需要變現,或反悔不買,只能交迫選擇「退戶」,賠給建商一筆成交總額15%的違約金,尤其在房價上升段,建商既可賺違約金、又賺房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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